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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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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能源-能源网 2008-7-3 访问人数: 【字体: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在今年中国南方地区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电力设施大面积损毁,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国家电力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配套措施,协调推动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工作。电力监管机构要严格执法,加大电力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力正常供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展改革委 电监会

    为提高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电力建设规划工作,优化电源和电网布局

    (一)电力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的原则,统筹考虑水源、煤炭、运输、土地、环境以及电力需求等各种因素,处理好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城市与农村、电力内发与外供、一次系统与二次系统的关系,合理布局电源,科学规划电网。

    (二)电力规划要充分考虑自然灾害的影响,在低温雨雪冰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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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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